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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數數手指,第一次寫BLOG,原來已經是六年前的事,那時候,我不算勤力,但看別人的BLOG,卻是天天的事。臉書很方便,但對我們喜歡與文字為伴的人,總是少了一點趣味。

 

  新居入伙,這個月已經不是第一次,不過,今天在新的地方,重新上路,心情好得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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